一、基本情况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下属两个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电力”)与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公司”)共同出资2.6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并投资不超过12.77亿元建设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的公告》(临2022-059号)。
公司近日收到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涪陵白涛燃机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22〕1303号),公司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获得核准。
二、核准批复主要内容
1.同意建设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项目单位为聚龙电力,项目建设地点为重庆涪陵白涛化工园区山窝组团。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台套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49万千瓦,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装置等设施。该项目以2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公司山窝变电站。
3.项目总投资为12.77亿元,其中:项目单位自筹资金3.8亿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4.本项目应符合国家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生态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项目单位需根据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的热电联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要求以及公司主业发展方向,项目建成后能够大幅度提升公司自发电水平,降低综合购电成本,提升经营业绩,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持续巩固发展基本盘,贯彻落实“打造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事项
鉴于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白涛燃机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确定的项目单位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聚龙电力,按照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方案,项目单位需变更为聚龙电力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综合能源公司合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因此实施该项目尚需取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变更项目单位的批复。公司将根据核准文件,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白涛燃机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22〕1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