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支持政策保障,《通知》提出,综合考虑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供暖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供暖价格,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化原则的可再生能源供暖投资运营模式。鼓励地方对地热能供暖、生物质能清洁供暖等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积极给予支持。鼓励优先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从严控制只发电不供热项目。同等条件下, 生物质发电补贴优先支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要科学统筹规划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需要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和用能需求推广可再生能源供暖技术,合理布局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例如在青海、西藏等地 热资源丰富的地方, 可以考虑布置地热供暖工程,在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方布置 太阳能供热项目等。
继续推动试点示范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探索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运行和管理经验。例如鼓励在居住分散、集中供暖供气困难、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农村地区,以县域为单位统筹考虑开展生物质能加工站建设试点,对当地生物质资源实行统一开发、运营、服务和管理,有效降低农村地区生物质能取暖成本,提高农村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在地热资源禀赋较好的地区可实施地热能供暖重大项目 建设和重点项目推广。鼓励以县为单位推进生物质清洁供暖运行管理。支持将风 电、光伏、储能和微电网方式用于北方地区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