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底,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广东省燃煤电站建设项目优选工作指引(试行)》,评分指标包括规划布局、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建厂条件、资源有效利用等。 详情如下:
关于广东省2022年度燃煤电站建设项目优选结果的公示
为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新增我省200万千瓦煤电建设规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5〕2236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燃煤电站建设项目优选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2〕240号)要求,按程序专家组对各地报送的广东省2022年度燃煤电站建设项目进行了评估优选,现将优选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4-30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信函、电话或来访等形式实名反映(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
邮编:510030
联系人及电话:省能源局电力处,020-83133358
广东省能源局
2022年5月23日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