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同时通知也表态,要确保用能安全稳定供应,坚持“以供定改”,对于新增的农村“煤改气”项目要严把关。
“以供定改”其实最早是由山西省发改委于2017年在《今冬明春全省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方案》中提出的,简单来说就是一句话,在保障气源已经落实或者当地气源丰富的情况下再进行“煤改气”改造,杜绝个别地方为追求目标而盲目下达“煤改气”任务。
不得不说,山西省这一强有力的要求对用户“煤改气”工作的有序进行具有相当意义的贡献,一来可以保证这一历史性工程对于民生的真正改善,二来可以保障地方的调峰储气能力,对民对企都是好事。
此后,国家发改委2018年的《关于落实责任以供定需 严格按合同保障和组织供用气的通知》和国家能源局2019年的《关于做好2018-2019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也都先后将“以供定改”纳入中央政策层面。
可以说《通知》,对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和涉及燃气、电力等行业的企业来说都是眼前一亮的消息,一方面有了来自中央的扶持,另一方面也有了有序推进工作的目标,相信“煤改气”、“煤改电”等为未来数十年自然环境和气候谋福祉的工作能够更加高效完善地进行。
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