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福山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华能烟台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详情如下:
华能烟台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华能烟台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单位: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蔡家夼村南;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规划建设2×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抽凝燃煤锅炉及机组,以及与之配套的燃料供应、除灰渣、脱硝、脱硫、除尘、烟风、化水、废水处理系统、供水工程、厂外运输道路、输煤系统和升压系统等辅助设施,同时对福山站内实施翻车机改造,建成后主要承担烟台市城区民生供热和部分工业供热。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的,可登陆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IiR8xMpsBZdRLPX0s7A9g提取码:1234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到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所在地址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纸质版,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或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为信函、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公告发布单位: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