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
鲁政字〔2021〕14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前 言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征程,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也是我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的关键五年。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布,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加快绿色低碳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系统谋划我省未来五年能源发展,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我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本规划明确了我省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指导新时期能源发展的行动纲领。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1年~2025年,远景展望到2035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修编。
目 录
第一章 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第二章 主要任务
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
二、提升能源创新驱动能力
三、保障能源稳定可靠供应
四、保障能源领域安全生产
五、强化能源节约绿色生产
六、强化能源惠民服务力度
第三章 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
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规划引领
三、强化监督管理
四、完善要素保障
五、夯实科技支撑
六、加大舆论宣传
第一章 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八大发展战略”决策部署,锚定“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目标要求,以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能源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四增两减、一提升、两保障、两强化”工程,加快推动能源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我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低碳、协调发展。立足能源消费大省实际,统筹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与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加快能源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坚持改革驱动、创新发展。深入落实科教强鲁战略,大力推动能源领域技术创新,全面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系统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着力解决制约能源领域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激发能源发展活力。
坚持开放多元、安全发展。充分发挥区位、市场、基础设施等综合优势,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黄河流域中上游省份能源合作,构建协调联动、多能互补、稳定可靠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筑牢能源安全底线。
坚持节约优先、高效发展。深入践行绿色生产、生活和消费理念,把能源节约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充分发挥节能的引导和倒逼作用,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构建能源节约型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补强城乡能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能源供应网络和服务体系,改善人民生活用能品质。坚决防范化解能源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发展目标
2025年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1.总量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54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量控制在3.5亿吨左右。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25亿吨标准煤。电力装机总量达到1.9亿千瓦左右,力争达到2.1亿千瓦左右。全社会用电量达到8600亿千瓦时左右。
2.结构目标。煤电发电量、清洁能源发电量、省外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由68∶15∶17优化到60∶20∶20。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提高到19%左右。
3.效率目标。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
4.生态目标。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
5.民生目标。人均年生活用能达到500千克标准煤左右。
展望到2035年,清洁能源成为能源供应主体,化石能源基本实现清洁高效利用。能源生产消费模式得到根本性转变,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能源与生态环境实现和谐发展。能源自主创新体系基本建成,科技战略支撑和引领作用显著增强,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走在全国前列。全面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第二章 主要任务
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
实施“四增两减”工程,聚焦可再生能源、核能、天然气、省外来电做加法,打造全国重要的核电基地、海上风电基地、沿海LNG接卸基地、跨区域电力消纳基地和鲁北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突出煤炭、煤电做减法,淘汰低质低效产能,实现能源消费增量全部由清洁能源供给、电力消费增量主要由清洁电力供应。
(一)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以风电、光伏发电为重点,以生物质、地热能、海洋能等为补充,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协同化发展。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
1.风电。以海上风电为主战场,积极推进风电开发。加快发展海上风电。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坚持能建尽建原则,以渤中、半岛南、半岛北三大片区为重点,充分利用海上风电资源,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加快启动平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科学布局陆上风电。适度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开发建设,重点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千万千瓦级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到2025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
2.光伏发电。坚持集散并举,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加快发展集中式光伏。充分利用潍坊、滨州、东营等市盐碱滩涂地和济宁、泰安、菏泽、枣庄等市采煤沉陷区,重点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千万千瓦级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鲁西南采煤沉陷区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鼓励采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盐光互补、生态治理等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光伏+”集中式电站。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开展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成“百乡千村”低碳发展示范工程。推进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等屋顶光伏建设,优先发展“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7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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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