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会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宫宇 关键词: 价格管理        收藏 0   

2022
06/20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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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6月16日,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会,进一步规范齐齐哈尔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收费行为,提升企业价格自律意识,有效防止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发生。齐齐哈尔水务集团、阳光热力、港华燃气、德恩电力等14家水电气热企业及属地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中能供热网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6月16日,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会,进一步规范齐齐哈尔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收费行为,提升企业价格自律意识,有效防止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发生。齐齐哈尔水务集团、阳光热力、港华燃气、德恩电力等14家水电气热企业及属地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告诫会

会议通报了近两年水电气热领域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向参会企业宣读并发放《黑龙江省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开展提醒告诫,要求各企业做到“四个严格”:

一、严格按照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收费目录清单内项目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的项目,应根据生产经营成本、服务内容、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二、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电气热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不得以水电气热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三、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严格按与客户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实质性服务,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不合理收费行为。

会议要求,各企业对照典型案例和提醒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对自查出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严禁各种不合理收费行为的发生。

会议强调,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是城镇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一头连着企业生存发展,一头连着社会民生冷暖。水电气热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树立红线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参会企业纷纷表示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杜绝各种违法行为出现。

下一步,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将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对经本次提醒告诫后价格违法问题仍未整改的,一经发现,将依据《价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切实优化市场价格秩序,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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