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市供热条例》9月1日起施行

来源:邢台日报社全媒体 作者:谢龙 王小刚 关键词: 供热政策        收藏 0   

2021
08/0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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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记者从邢台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邢台市城市供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5月14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7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9月1日起施行。

中能供热网讯:8月6日,记者从邢台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邢台市城市供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5月14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7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七章四十一条,主要对规划与建设、供热与用热、设施维护与管理、应急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范。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城市供热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突出规划引领,统筹推动热源、热网等配套设施建设;明确供用热双方权利义务,合理划分供热设施维护责任;细化应急管理规定,提高应对供热中断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发布会上,邢台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对制定《条例》的立法背景、必要性及制定过程进行了说明。

近年来,随着邢台市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部分行政区划的调整,供热面积不断扩大,广大用户对供热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供热用热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推进城市供热规划建设的科学化、设施管理的规范化,实现供热管理、用热服务的标准化,保障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将《条例》列入2020年度立法计划。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在沟通协调、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建议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为保证立法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条例》的制定出台填补了邢台市在供热立法上的空白,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规范全市供热用热管理工作,对于提升供热单位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促进供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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